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桩基检测校内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 2023-12-12    访问次数: 16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FJ[2023]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桩基检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理工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桩基检测 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技术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62050元(含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费、试坑开挖、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设备进出场费、转场费、运输费、取土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和检测次数增加、税金、各项辅助费用、风险费用、保险、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桩基检测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共同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相应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计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桩基检测包含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具体检测数量、内容详见《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科研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北区科研教学楼)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工程实施当中具体检测数量、内容以监理单位、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等确定的为准

2.4服务周期:中标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于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踏勘,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施工前的试桩试验4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结果简报;施工后的静载检测15天内完成现场作业,抗拔等其余检测5天内完成现场作业,并在检测完5天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核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高应变检测岗位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注: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中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关联企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12 12 日至2023 12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30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小写¥:32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12 25 930分,提交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 以上所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在福建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栏(https://xxgk.fjut.edu.cn/发布通知,一经发布将视同已告知潜在投标人。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理工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邮编:/

联系电话:0591-22863048;传真:/

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834113,传真:/

联系人:张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建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

电话:0591-2286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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