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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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办法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科研、学习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350118

联系电话:0591-22863424

传真号码:0591-22863018

E-mail:dc@fjut.edu.cn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学校有权将相关证明文件复印留存。申请公开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明;

2.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

3.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

4.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二、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学校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编号。

3.答复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正式答复。

4.提供信息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按照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提供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学校在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缴费等手续后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审计处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表格下载:福建工程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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