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2、3、5、7、8号店面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 2017-07-20    访问次数: 232


福建工程学院委托,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对FJHH-1171111063、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2、3、5、7、8号店面出租)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FJHH-1171111063

二、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2、3、5、7、8号店面出租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拟出租面积约

主要招租要求

用途

承包年限

三年租金最低限价(元)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2号店面出租

40.56㎡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招租要求

商业

3年

82743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3号店面出租

40.56㎡

82743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5号店面出租

62.1㎡

126684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7号店面出租

42.9㎡

87516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7#楼(食堂)一层8号店面出租

42.9㎡

87516

预算合计(元)

46720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1.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2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1.1.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1.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1.1.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1.1.7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2年龄在18-55岁之间。

2.3开标当天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2.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出的个人信用报告。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中涉及到自然人作为投标人的部分均以签字并加盖手印为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依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以上两种资格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721日起至201707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的,须提供A.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B.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721日上午09:00;报名截止时间:20170727日下午18: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8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十、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7日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联系人姓名: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93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项目联系人:许靖

联系电话:0591-87270019、0591-88504672;传真:0591-88504172

  E-mail:fjhhzb@163.com;网址:http://www.fjhhzb.com/

十二、账户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

账 号

1502 0141 7000 7436

7345 1101 8260 0053 018

开户名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若需办理相关保证金手续,自行登录我司网站(http://www.fjhhzb.com/“下载专区”点击下载,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发送我司邮箱或传真。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0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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