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工程学院委托,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XCG[GK]2017001、2017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制作及运行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XCG[GK]2017001
2、项目名称:2017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制作及运行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 1000000 | 2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若有空调机、计算机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投品牌、机型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本期内产品(最新发布的节能清单),否则其投标无效(所投产品为强制节能产品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所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或最新一期所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信息化局(闽财购〔2012〕34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参与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若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对所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所投产品凡小型和微型企业(含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和制造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判定其是否属小型和微型的依据:社保证明材料可按下列两种方式提供(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特定条件 | 特定条件说明 |
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等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家强制认证3C的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证书及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含以下材料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保材料中须包含投标代表名单)】。(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至少包含1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其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学历或职称等证明材料。)。(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10)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售价:电子标书自行下载0元,若需要纸质文件可向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标书50元。)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5-12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05-19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2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6-02 09:30,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11、公告截止时间:2017-05-19 17:30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联系人姓名:冯艳
联系电话:0591-2286340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项目联系人:谢丽珍
联系电话:0591-87571681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