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工程学院】委托,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子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招标编号:FJXCJFZ(2016)CG005号
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子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须提供合格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3C强制的须提供复印件。
(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05月19日~2016年06月0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 17:30,在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售价 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咨询电话:400-887-6133,办理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328号金源花园A区502单元),经审核后才能网上注册、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活动。具体网上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逾期未成功网上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6月08日下午15:00之前递交到: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对此产生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06月 0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ncg. 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本投标邀请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7、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邮编:350013
电话:0591-87571681传 真:0591-87571681
联系人:小谢电子邮件:2539933480@qq.com
8 、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福建石狮农商行福州支行
户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号:907063 001001 000001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