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LED显示屏项目配套工程已由福建工程学院2016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工程学院,招标编号为GX20160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学校批准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已入围我校的修缮单位:福建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清一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入围时原名:福建梁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长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福建工程学院;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52944元(含暂列金10000元,由招标人使用)。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LED显示屏项目配套工程,包含牛腿柱承载、用电和屏体钢架支撑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款要求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为联合体主办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受邀请单位,请于2016年 3月 25日上午9时00分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楼十一层)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在报名表上签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采用投标人报K值(K值取整数)的办法,K值最大的为最低价(K值范围为9%--11%)11%为最大K值。若有相同合理范围内最大K值的,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楼十一层)招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招标人于开标当日上午13:30-14:00接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当日13:30-14:00来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表》上签到,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6.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办公楼十一层)招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
电话:0591-22863302王老师、陈老师 0591-22863048刘老师;
注:各投标人应关注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公开栏(http://xxgk.fjut.edu.cn/),相关补充通知等在此发布,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