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副经理聘任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4-10-20    访问次数: 199

 

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文件

闽工院〔2014〕司20


 

 

关于开展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副经理

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因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钻公司”)管理需要,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校办企业负责人聘任工作的意见》(闽工院委〔201469号)(以下简称《意见》)、《福建工程学院校办企业负责人聘任实施办法(试行)》(闽工院〔2014〕司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台钻公司《章程》,经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开展台钻公司副经理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1.台钻公司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1

     2.台钻公司分管行政管理的副经理  1

、具体做法

1.本次聘任采用竞聘上岗方式。若某个竞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名,则该岗位改按组织选聘方式进行聘任。

2.聘任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3.新提任的副经理实行任期制度,任期为三年(新聘任的含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及选拔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实施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要求。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10月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或对本企业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历。

4.具有同类企业相关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选拔范围

面向资产公司所属校办产业员工和全社会公开选拔,在编的福建工程学院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竞聘上岗的程序及做法

1.公开报名:个人根据本通知的竞聘岗位和基本条件的要求,参加公开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资产公司负责商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组成聘任工作小组,由聘任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及确定竞聘人选。

3.组织竞聘:聘任工作小组组织校办企业及与本企业业务关系较密切的学校部门及院(系)相关人员对参与竞聘人员的演说情况进行评分。

4.确定考核对象:聘任工作小组根据竞聘成绩,结合其他考核内容确定考核对象。

5.组织考核:聘任工作小组按《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组织考核。

     6.征求意见、研究确定:待资产公司征求台钻公司经理意见、取得共识后,召开资产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7.公示、聘任:聘任人选经7天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台钻公司董事会依《章程》履行聘任相关程序。

五、工作纪律

1.所有参加考核、选拔、聘任工作的同志都必须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有关纪律。

     2.被考核对象应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禁止各种非组织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聘任资格。

     六、有关说明

1.本任期自台钻公司董事会聘任时间起满三年。

2.竞聘演说主要内容为竞聘岗位的任期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预期成效等,演说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请有意向人员到资产公司综合科领取报名表,或在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网下载报名表(http://xxgk.fjut.edu.cn/),并将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交资产公司综合科(福建工程学院北校区行政楼1107),填写完成的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chanyc1@fjut.edu.cn,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23日(周四)下午1530。联系人:林纯,联系电话:22863174

附件:

1.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副经理竞聘报名表

    2.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副经理任期主要职责目标与薪酬待遇

3.《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校办企业负责人聘任工作的意见》(闽工院委〔201469号)

4.《福建工程学院校办企业负责人聘任实施办法(试行)》(闽工院〔2014〕司11号)

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41016

附件1 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副经理竞聘报名表.doc

附件2 福州工大台钻有限公司副经理任期主要职责目标与薪酬待遇.doc

附件3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校办企业负责人聘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doc

附件4 福建工程学院校办企业负责人聘任实施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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